新政出台半年 车险高投低赔依然横行

2010-03-11 10:52    浙江在线    作者:综合报道
 

去年10月1日出台的新《保险法》规定,购买保险时须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投保,这一新政意味着车险行业中的高投低赔现象应就此终结。临近3·15,早报汽车维权热线85606166不断接到车主投诉,称购买保险时被要求按照新车购置价而不是折旧后的实际价值进行投保。记者暗访杭州多家保险公司发现,“高投低赔”现象依然横行。

读者投诉

先后两起车险收费高投低赔现象依旧

余杭的裴先生有一辆2003年购买的普桑,该车在二手车市场估价仅2.8万元。前几天裴先生要为车子续保,询问了多家保险公司,均被要求购买8万元的车损险。对此,裴先生颇为不解:“国家不是早就出台了新政策,应按照旧车实际价值投保吗?为什么还是要求保8万元?3万元不到的旧车,保额5万元还能接受,8万元实在太离谱。”

像裴先生这样的旧车,要是按8万元投保,最高又能赔到多少钱呢?是8万元吗?不是!杭州的郭先生是一名出租车主,他的出租车是一辆开了7年多的索纳塔(图库论坛),每年续保时都是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按新车购置价购买的保险。半个月前,郭先生的车子发生了一起事故,保险公司称要是按报废处理,最高只能赔两万元,因为车子开了7年,折旧之后就值这个价。若不申请报废,按照正常理赔程序,最多只能赔偿7000多元。这辆车的实际维修费是1.3万元,郭先生明显感觉受了歧视。“投保时都是按照新车购置价买的车损险,为什么理赔时却打了这么大的折扣?如果只能赔这么一点,就不应该投保那么高的保额。”对此,郭先生大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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